黄河流域服务业用水定额 第4部分:洗浴场所 (GB 45670.4-2026) 国家标准《黄河流域服务业用水定额 第4部分:洗浴场所》由332(水利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水利部。
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利部节约用水促进中心。
起草人:蔡榕 、刘永攀 、张玉博 、白岩 、孔令斯 、张树鑫 、乔璐 、张建功 、孙美 、孙琪 、王爽 、张怡冰 、肖亚楠 、何国华 、秦国帅 、赵丽平 。
该标准规定了黄河流域洗浴场所强制性用水定额的计算方法、指标值和管理要求。 该标准适用于黄河流域以及黄河流经省、自治区其他黄河供水区相关县级行政区域的现有、新建、改建、扩建经营服务性洗浴场所的用水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