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8978-200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是中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一项重要环境保护标准,于2002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所有排污单位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旨在控制污水排放对环境的污染,保护水体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标准规定了污水排放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以及监测要求等内容。根据受纳水体的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标准将污染物控制项目分为基本控制项目和选择性控制项目,并按照不同排放去向执行不同级别的排放限值。GB8978-2002对原有标准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增加了控制污染物项目,提高了部分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要求,体现了中国环境保护工作不断严格化的趋势。该标准是各级环保部门监督执法的重要依据,也是企业进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必须遵守的强制性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