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在风险投资中的职能定位主要体现在政策引导、资金支持、环境营造和监管规范四个方面。首先,政府通过制定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风险投资,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其次,政府设立专项基金或引导基金,直接参与风险投资,发挥杠杆作用,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再次,政府通过完善法律法规、优化营商环境、搭建服务平台等措施,为风险投资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最后,政府加强对风险投资行业的监管,防范金融风险,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总体而言,我国政府在风险投资中既发挥了积极的引导和支持作用,又注重市场机制的发挥,体现了“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治理智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