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环保用微生物菌剂检测方法 第13部分:黄孢原毛平革菌 (SN/T 4624.13-2016) 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起草人:李俊环、李姝、付海滨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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