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环保用微生物菌剂检测方法 第16部分:类产碱假单胞菌 (SN/T 4624.16-2016) 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起草人:耿庆华、徐宜宏、刘瑜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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