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环保用微生物菌剂检测方法 第18部分:短短芽孢杆菌 (SN/T 4624.18-2021) 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沈阳海关、二连浩特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等
起草人:王金玲、张莹、杨喜凤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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