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环保用微生物菌剂检测方法 第12部分:哈茨木霉 (SN/T 4624.12-2016) 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起草人:张莹、刘阳、裴程程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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