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流域工业用水定额 第5部分:钢铁 (GB 45669.5-2026) 国家标准《黄河流域工业用水定额 第5部分:钢铁》由332(水利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水利部。
起草单位: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水利部节约用水促进中心、黄河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院、中冶赛迪信息技术(重庆)有限公司、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肖邦国 、刘永攀 、武建国 、王绍温 、张树鑫 、孙美 、孙琪 、程继军 、张建功 、侯宇巍 、邢金良 、张睿 、张智勇 、焦瑞峰 、于目奎 、陈伟鹏 。
该标准规定了黄河流域钢铁强制性用水定额的计算方法、指标值和管理要求。 该标准适用于黄河流域以及黄河流经省、自治区其他黄河供水区相关县级行政区域的现有、新建、改建、扩建的钢铁生产企业用水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