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流域工业用水定额 第9部分:烧碱 (GB 45669.9-2026) 国家标准《黄河流域工业用水定额 第9部分:烧碱》由332(水利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水利部。
起草单位:水利部节约用水促进中心、中国氯碱工业协会、黄河水利科学研究院、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张清勇 、孙美 、刘永攀 、张继群 、黄利群 、张树鑫 、侯坤 、孙琪 、张建功 、张守特 、付新峰 、刘清胜 、王爽 、邢西刚 、李瑞杰 、史彦勇 、冯奇峰 、姚轶 。
该标准规定了黄河流域烧碱强制性用水定额的计算方法、指标值和管理要求。 该标准适用于黄河流域以及黄河流经省、自治区其他黄河供水区相关县级行政区域的现有、新建、改建、扩建的烧碱生产企业用水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