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标准GZB2-02-34-10企业信息管理师(2006)是由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职业标准,旨在规范企业信息管理师的职业活动,明确其职业要求和能力标准。该标准适用于从事企业信息管理相关工作的人员,包括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存储和利用等环节。企业信息管理师的职业等级分为四级,分别为四级(中级)、三级(高级)、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标准详细规定了各等级的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涵盖了信息系统管理、信息资源开发、信息安全保障以及信息管理规划等方面。该标准的实施有助于提升企业信息管理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推动企业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效率,为企业决策和管理提供支持。同时,也为相关职业培训和资格认证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