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标准GZB3-01-01-01行政办事员(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2020)是由国家相关部门制定并发布的职业标准,旨在规范和指导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的职业行为、技能要求和职责范围。该标准适用于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窗口服务岗位的工作人员。该标准明确了行政办事员(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的职业定义、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知识要求以及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内容。根据标准,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主要负责受理、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提供咨询、指导服务,确保政务服务高效、规范、便民。标准还对不同等级(如初级、中级、高级)的行政办事员提出了相应的能力要求,包括业务办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信息化操作能力等,并强调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法规意识的重要性。该标准的发布有助于提升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群众满意度。
国家职业标准 GZB 3-01-01-01 行政办事员(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