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标准GZB3-01-02-02公关员(2004年版)是由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职业技能标准文件,旨在规范公关员的职业定义、等级划分、能力要求和考核标准。该标准适用于从事组织机构信息传播、关系协调与形象管理事务的专业人员,明确了初级、中级、高级三个职业等级需具备的沟通策划、媒体应对、危机处理等核心技能,为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和就业准入提供了权威依据。标准强调公关员应遵守职业道德,维护组织公众形象,促进双向沟通,是指导我国公关从业人员职业发展的重要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