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标准编号:GZB4-07-03-02)是2019年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之一。该职业主要从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包括劳动合同管理、集体协商协调、劳动争议预防与处理等。劳动关系协调员需要掌握劳动法律法规、熟悉劳动关系协调流程,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旨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维护双方合法权益。该职业标准的制定为劳动关系协调员的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提供了依据,对规范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