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2026年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尚未颁布,现行有效的是2021年修订的《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若需为未来可能的条例修订提供建议内容,可考虑增加以下条款(示例):"第六十五条之一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物业服务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业主大会电子投票、物业费线上缴纳、公共收益透明公示等功能。新建住宅小区应当同步建设智慧物业管理系统,纳入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内容。市、县(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监管平台,定期公布信用评价结果,并作为物业服务招投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注:此为示例性条款,实际条例修订需由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按法定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