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内部沟通与协作,确保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特制定本联系制度。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联络工作,建立定期沟通机制,通过周例会、月度汇报等形式保持信息互通。紧急事项需通过电话或即时通讯工具第一时间上报,并在24小时内补交书面说明。所有联系记录应存档备查,确保工作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