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一段关于不设董事会的公司章程参考示范本的简介:本示范章程适用于不设立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仅设一名执行董事行使董事会职权。本示范文本包含了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权利义务、执行董事职权、监事设置、利润分配等核心条款,为公司提供符合法律要求的章程框架。使用本示范文本时,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具体内容,并注意与现行法律法规保持一致性。建议在正式采用前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