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的请求,以下是针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8-2008》新增的一段描述内容:在建筑设计中,应充分考虑防火分区的合理划分,确保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符合规范要求。对于高层建筑,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严格控制在1500平方米以内;对于单层或多层建筑,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2500平方米。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防火卷帘或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进行有效分隔,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有效阻止火势蔓延。同时,防火分隔设施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小时,并应具备自动关闭功能。对于特殊功能区域,如设备用房、避难层等,应根据其使用性质和火灾危险性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确保人员疏散安全和火灾扑救的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