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快递收发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现对快递收发制度进行修订补充如下:新增内容:快递接收时,收发室工作人员需对快递外包装进行初步检查,发现破损或异常情况应拒绝签收并做好登记。寄件人需如实填写《快递寄送登记表》,注明寄件人、收件人、联系方式、物品类别及预估价值等信息。贵重物品建议选择保价服务,未保价物品遗失或损坏的,按快递公司赔偿标准处理,公司不承担额外赔偿责任。收发室每日17:00前统一发件,逾期需次日处理。严禁收发违禁品及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特殊情况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