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新劳动法全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该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以下是该法的主要内容概述:第一章总则:规定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等。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明确了劳动合同的形式、内容、期限等要求。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规定了双方权利义务及合同变更条件。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详细列出了解除和终止的情形及程序。第五章特别规定:针对集体合同、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等特殊形式作出规定。第六章监督检查:明确了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职责。第七章法律责任:规定了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包括法律施行日期等补充条款。如需增加一段描述,可以补充以下内容:该法的颁布实施旨在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法律特别强调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如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试用期期限及工资标准、规范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等,为劳动者提供了更加全面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