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21900-2008《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是中国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布的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旨在控制和减少电镀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排放。该标准规定了电镀企业和相关设施在废水、废气中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包括重金属(如铬、镍、铜、锌等)、氰化物、化学需氧量(COD)等指标,并针对不同企业规模和生产工艺提出了相应的排放控制要求。标准自2008年8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现有电镀企业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污染物排放管理,为促进电镀行业清洁生产和环境保护提供了技术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