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31573-2015《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是由中国环境保护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国家标准,于2015年7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针对无机化学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排放制定了严格的限值要求,旨在控制和减少无机化学工业对环境的污染,促进清洁生产和可持续发展。标准主要适用于无机酸、无机碱、无机盐、单质、氧化物及其他无机化学品的生产企业的污染物排放管理。标准规定了废水、废气中各类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包括化学需氧量(COD)、氨氮、重金属(如铅、汞、镉、铬等)、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指标,并明确了监测方法和达标判定要求。该标准的实施对推动无机化学工业的技术升级、污染治理设施改进以及行业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政策的重要技术依据。企业需按照标准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排放达标,避免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