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31573-2015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国家标准,自201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针对无机化学工业企业的污染物排放行为制定了严格的限值要求,旨在加强环境监管,减少无机化学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及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标准主要规定了无机化学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内容。适用于现有企业和新建企业的污染物排放管理,同时明确了不同时间段(如现有企业在标准实施后给予一定过渡期)的排放控制要求。通过执行该标准,可有效促进无机化学工业的技术升级和清洁生产,推动行业绿色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