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是由中国环境保护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于2008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旨在控制和规范社会生活噪声排放,保护声环境质量,保障居民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声环境需求。标准主要适用于对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固定设备产生噪声的单位边界噪声排放管理。根据区域声环境功能要求,标准将排放限值分为0-4类五个级别,分别对应不同功能区,并规定了昼间和夜间不同的噪声限值要求。标准还明确了噪声测量方法、测量仪器要求以及测量结果评价等内容,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提供了科学依据。该标准的实施对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解决噪声扰民问题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