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境卫生检疫技术规范起草规则 第2部分:检疫查验 (SN/T 5800.2-2024) 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深圳海关、广州海关、华中科技大学等
起草人:周李承、梁少军、周绍良 等
国境卫生检疫技术规范起草规则 第2部分:检疫查验 (SN/T 5800.2-2024) 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深圳海关、广州海关、华中科技大学等
起草人:周李承、梁少军、周绍良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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