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实验室数字化管理规范 第6部分:数据分析管理 (SN/T 5562.6-2023) 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行业分类所属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起草单位:广州海关、广州海关技术中心、漳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等
起草人:席静、苏杨、何王福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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