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实验室数字化管理规范 第4部分:架构管理 (SN/T 5562.4-2023) 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行业分类所属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起草单位:广州海关、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厦门海关技术中心等
起草人:张彦彬、徐敦明、蔡绍鑫 等
声明:本站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及网络索引服务平台资源索引自网络/用户分享,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