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 (SB/T 10401-2006) 主管部门为商务部。
起草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会展部
起草人:王民、梁蓉 等
本标准使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型企业和销售服务型企业的售后服务水平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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