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面部防护 强光源(非激光)防护具 (GB 38696-2025) 国家标准《眼面部防护 强光源(非激光)防护具》由TC112(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12SC1(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眼面部防护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应急管理部。
起草单位:丹阳市检验检测中心、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新天鸿光学有限公司、宁波吉欧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安捷伦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台州市国泰安全防护用品有限公司、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全真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凯科兴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汇鼎光学眼镜有限公司、江苏洪旭德生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瑞尔光学有限公司、广州计量检测技术研究院。
起草人:林眉德 、商景林 、刘红军 、洪作南 、杨兆林 、李书友 、郭娅 、郭德华 、陈福泰 、高为人 、李军 、王世雄 、焦飞宏 、吴晓旭 、包松养 、张洁 。
该标准规定了强光源(非激光)防护具的分类、一般要求、几何光学性能要求、物理光学性能要求、非光学性能要求、标识、使用说明书、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该标准适用于防御辐射波长介于250 nm~3 000 nm之间强光源危害的眼部护具。 该标准不适用于焊接防护具、激光防护具、太阳镜、眼科仪器部件、日晒和其他医疗美容设备上装配的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