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面部防护 激光防护具 (GB 30863-2025) 国家标准《眼面部防护 激光防护具》由TC112(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12SC1(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眼面部防护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应急管理部。
起草单位: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温州迅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美信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镭屏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德裕劳保用品有限公司、北京工业大学、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丹阳市检验检测中心、广州计量检测技术研究院、武汉威和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特种安全防护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起草人:商景林 、蔡建奇 、高为人 、李杨笋 、陈玮嘉 、贾卫东 、郭娅 、汪云辉 、刘毅 、贝峰 、宋海英 、林眉德 、李育豪 、张洁 、黄丹 、陈强 、黄上游 、杨森 。
该标准规定了激光防护具的技术要求和标识,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该标准适用于防意外暴露于激光辐射(波长范围在180 nm~1 mm)的激光眼镜、激光眼罩、激光面罩或面屏等眼护具(包括滤光片、镜框、侧护板等部件);也适用于调试激光用眼护具。 该标准不适用于作为观察窗用于激光设备上的激光防护滤光片,也不适用于光学设备(如显微镜和放大镜)上的激光防护滤光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