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面部防护 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 (GB 38144-2025) 国家标准《眼面部防护 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由TC112(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12SC1(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眼面部防护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应急管理部。
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盐城市斯壮格安全设备有限公司、河北润旺达洁具制造有限公司、合肥旭龙机械有限公司、马士通安全设备(天津)有限公司、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天津珂丽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标准化研究院、上海达傲安全防护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博化安防设备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石化广州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国天辰有限公司、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郭德华 、刘小林 、张达 、邱何平 、刘立新 、金叔宾 、何顺 、孙彩英 、姜平 、韦琳 、李少鹏 、常会身 、高斌海 、胡文佳 、李进良 、范晓 、沈海啸 、赵欣 、屈阁 、李宇鹏 。
该标准规定了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标识和使用说明等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该标准适用于工作人员在作业场所意外接触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后,进行紧急冲洗处理的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的设计、制造、检测、安装和维护等。 注: 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不包括个人冲洗装置、喷淋软管等补充装置,补充装置的说明见附录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