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反恐怖防范工作规范 (DB3211/T 1090-2024) 主管部门为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镇江市公安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镇江市公安局、镇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镇江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江苏大学反恐怖防范与应急研究中心、江苏联盟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大学应急管理学院、上海国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翔信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起草人:解杰理、吉恒静、王旭东、张强、朱月兰、周翔、黄利民、范德军、朱方、王礼锋、张彬、陈杨、郭剑峰
适用于三级医院及以上医疗机构反恐怖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