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技术规范 (DB4403/T 541-2024)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市药物警戒和风险管理研究院、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起草人:吴文宇、刘小瑜、赖舒坤、钟天华、左丽、方雅宁、张明群、汪曙、胡志万、王科、于甜。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
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技术规范 (DB4403/T 541-2024)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市药物警戒和风险管理研究院、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起草人:吴文宇、刘小瑜、赖舒坤、钟天华、左丽、方雅宁、张明群、汪曙、胡志万、王科、于甜。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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