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技术规范 (DB4403/T 542-2024)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市药物警戒和风险管理研究院、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起草人:吴文宇、左丽、赖舒坤、钟天华、王茜、吴斌、刘小瑜、张明群、胡志万、袁源、薛晴、李祥子。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深圳市皮肤科专科医疗机构、二级以上含皮肤科医疗机构及其他具有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能力的各级医疗机构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医疗机构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技术规范 (DB4403/T 542-2024)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市药物警戒和风险管理研究院、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起草人:吴文宇、左丽、赖舒坤、钟天华、王茜、吴斌、刘小瑜、张明群、胡志万、袁源、薛晴、李祥子。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深圳市皮肤科专科医疗机构、二级以上含皮肤科医疗机构及其他具有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能力的各级医疗机构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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