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技术规范 (DB4403/T 526-2024)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市药物警戒和风险管理研究院、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起草人:吴文宇、王茜、赖舒坤、左丽、吴斌、邢惟青、张敏、古志华、苗丁月。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
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技术规范 (DB4403/T 526-2024)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市药物警戒和风险管理研究院、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起草人:吴文宇、王茜、赖舒坤、左丽、吴斌、邢惟青、张敏、古志华、苗丁月。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