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新型电力储能系统运行维护的基本要求、运行管理、维护管理、安全管理、应急管理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除抽水蓄能外,以输出电力为主要形式的储能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超级电容储能等。主要适用于额定功率不低于100千瓦且额定容量不低于100千瓦时的新型电力储能系统在并网或离网运行状态下的运行维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