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分布式电化学储能系统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储能单元、储能变流器、监控系统、保护系统、消防系统、通风与空调系统、土建及安装等设计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接入电压等级为35kV及以下配电网的分布式电化学储能系统,其他电压等级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