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125-2016《危险房屋鉴定标准》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行业标准,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适用于既有房屋的危险性鉴定,为房屋安全管理和危房改造提供技术依据。标准明确了危险房屋的定义,即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鉴定程序包括初步调查、详细调查、补充调查、检测验算和鉴定评级等环节。标准将房屋危险性鉴定划分为四个等级:A级(无危险点)、B级(有危险点)、C级(局部危险)和D级(整体危险)。针对不同危险等级,提出了相应的处理措施建议,为危房治理和改造提供科学依据。该标准的实施对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危房鉴定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是房屋安全管理的重要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