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而制定的行政法规。该条例于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分为八章102条,主要内容包括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要求,明确了相关企业和单位的安全责任,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的分类、标识、登记和事故应急救援等制度。同时,条例还强化了政府监管职责,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旨在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水平。该条例的修订和实施,进一步完善了中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律体系,对促进危险化学品行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