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镀企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规范 (DB4403/T 549-2024)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应急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市应急管理局、深圳市危险化学品行业协会、深圳市世和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山大学、深圳市深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深圳金湖电镀有限公司、中安环(深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振华富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表面工程协会、深圳市华安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深国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章金基、陈吴明、钟晓宁、李选玉、吴福容、林昌民、吕中平、徐长兵、宋开玺、陈正旺、魏嫦莹、刘凯、王长根、朱向东、王成、温炎燊、王瑛。
本文件适用于企业在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企业的应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