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计服务合同 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b)“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c)“ 咨询服务”指附件2(详见附件2)中订立的咨询服务内容,以及本合同第10条规定的附加咨询服务。(d)“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和数据电文(包括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e)本合同中的“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1.2本合同中的各标题仅作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