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第二条 工作原则(一)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工作;(二)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坚持防灾与救灾并举、以防为主的原则,做好灾前预警、灾中应急、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三)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合力。第三条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3、《地质灾害防治条例》;4、《气象行政处罚办法》;5、《防雷减灾管理办法》;6、《北京市防御雷电灾害若干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