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制度23篇 一、每学期末进行一次教职工师德考核,师德考核由教导处具体组织实施。二、师德分由教职工民主测评、学校行政领导评议和扣分三部分组成。其中教职工民主测评占60%,学校领导评议占40%。三、教职工民主测评:任课教师由教研组长组织本组全体教师打分,行政领导和未任课的行政后勤人员由全校教师打分。四、学校领导评分:由学校全体行政领导,包括工会、少先队负责人,对全校教职工进行打分测评。五、在教职工民主测评和学校领导评分两项合计得分的基础上,再按以下几方面实施扣分后,为教职工师德考核最后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