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批复是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正式书面答复,属于下行文的一种。批复具有针对性、权威性和时效性特点,内容需明确具体,态度鲜明,语言简洁庄重。其结构通常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引述来文、答复意见、执行要求)和落款等要素。批复既体现上级机关的决策意见,又指导下级机关开展工作,是行政管理中重要的公文形式。撰写时需严格遵循一文一事原则,针对请示事项逐条明确回复,必要时说明政策依据或补充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