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考核管理制度11篇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保证公司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须由总公司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发)。第三条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 8时 30分至 12时,下午 1时 30分至 5时,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裁办公室另行通知。第四条 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第五条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