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起诉状范本3篇 事实与理由原告与被告、第三人、四人系与第三人子女。x5年,在洛阳市批得宅基地一块(地号-x-)。x7年,、共同出资在上述宅院内建造上房三间、厨房及楼梯;1991年,、共同出资在上述上房基础上加盖二层。x2年12月15日,在主持下,原、被告等五人立下书面分家协议,约定上述宅院内房屋经原、被告协商作价24000元,由原告向被告支付1x0元,该宅院内房屋归原告所有,与其他子女无关。之后原告又在上述宅院内房屋基础上加盖房屋约149.3㎡。x3年3月7日,因病死亡。现原告要求确认上述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