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城市规划师继续教育工作细则 第二条(培训方式)从推动注册城市规划师继续教育适应城市规划行业发展、改革和长期执业实践活动的需要出发,鼓励多样化的继续教育培训方式,鼓励现场培训-现场和远程结合-远程培训的综合培训模式,鼓励规划专业学科力量领先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规划院所和跨专业的其它相关机构参与注册城市规划师继续教育培训。第三条(组织)注册城市规划师管理委员会组建注册城市规划师继续教育专家组,负责继续教育工作内容的具体组织。注册城市规划师继续教育专家组由注册城市规划师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担任组长,每年至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