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申诉通知书3篇 检方提供的《问讯笔录》有80%纯系办案人员捏造,这一点已被同步录音录像所证实,这是个铁证,是任何人都无法否认的,庭审中公诉人丁巍,当庭要求同步录音录像不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而徐东的当庭作证和于富美的谈话录音都证明我刚到看守所时脚脖肿胀、无法起身、身上有黑疤等客观事实,记录体表无外伤的看守所体检表纯系伪造,上面既不是我的签名,也不是我画押。《通知》辩称:9月21日以后,未发现非法取证的迹象。可9月21日以后,我从未有任何的有罪供述,有的只是对刑讯逼供、骗供、诱供的控诉。关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