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新增以下条款:新增条款内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导致无法按期履行纳税义务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申报或延期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审批,最长延期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纳税人在申请延期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在核准期限内补缴税款及滞纳金。"本条款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实施细则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新增以下条款:新增条款内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导致无法按期履行纳税义务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申报或延期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审批,最长延期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纳税人在申请延期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在核准期限内补缴税款及滞纳金。"本条款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实施细则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