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伙食公示制度要求每日在园内显著位置公示当天的食谱、食材来源及供应商信息,确保公开透明。同时公示内容应包括食材检测报告、营养分析数据及过敏原提示,方便家长监督。园方需指定专人负责更新维护公示栏,并保留至少30天的公示记录备查。对家长提出的伙食疑问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