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认为,被告作出的行政行为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且程序违法。具体表现为:被告在作出行政决定时未依法进行充分调查取证,仅凭片面材料即作出不利于原告的决定;同时,被告未按照《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履行告知义务,剥夺了原告陈述、申辩的权利。该行政行为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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